刘继伟 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王岗镇梁岗村
1996年9月-2006年11月在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工作;2006年11月至今在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,其中2007年11月被组织选派到河南省临颍县王岗镇梁岗村任大学生村干部。
主要荣誉:
1996年因表现突出被学校授与“优秀学员”荣誉称号。
1997年、1998年因工作成绩突出,被舞阳县人民法院授与“先进工作者” 荣誉称号,2004年6月 在舞阳县人民法院获“七一”活动一等奖。
申请理由:
为人热情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,有强烈的服务意愿;
对大学生村官工作有自己的思考,立志扎根农村,愿意与全国大学生村官们进行深入的交流与探讨;
作为大学生村官期间,工作扎实,被列为“全国首届十大大学生村官”候选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