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6-08-24 12:08:23 点击量:3869 信息来源:村促会
1997年2月,理事会主要领导与顾问合影
1994年
在1991年11月15日举行的第六次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会议上,中央政研室、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负责人向各省、区、市出席会议的同志提出,依托固定观察点村庄,组建服务于农村社区发展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建议,目的在于加强对村庄发展的研究和推进,得到与会同志的一致赞同。此后,在海南省举办了村域经济发展研讨会,在多方酝酿的基础上,开始着手申办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1994年5月17日经农业部同意以“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”的名称,正式向民政部申请社团登记。同年8月15日民政部批复: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的有关规定,准予注册登记。
1994年11月16日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在北京正式成立。出席成立会的有:村促会顾问杜润生、朱厚泽、谢华、刘堪、吴象、肖万钧、段应碧,以及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负责人。
村促会筹委会负责人余展向会议报告了筹备工作的过程。会议选出了村促会第一届理事会。一致推举,原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郑重为会长,农业部政法司司长骆友生、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农村组组长张从明、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司长白益华为副会长,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负责人余展为副会长兼秘书长(法人代表)。同时选举了常务理事会,通过了《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章程》。杜润生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。
《人民日报》、《经济日报》、《农民日报》报导了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成立的消息。
1995年
1995年1月13日农业部同意设立“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现代化建设专业委员会、民间组织专业委员会、资源开发专业委员会、沿海经贸专业委员会、国际交流工作委员会、民营经济专业委员会”等六个分支机构,报经民政部审批备案。
1995年2月聘请中直管理局财务处退休注册会计师主管本会财务工作,开设北京工商银行西四分行的基本账户,除农业部农研中心财务处继续代管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原有资金外,此后的收入由本会自行建账。
1995年5月17日民政部批准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社会团体编制25人。
1995年12月28日召开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顾问和主要领导参加的座谈会,朱厚泽、王郁昭、杨雍哲、谢华、刘堪、吴象、肖万钧、段应碧、郑重、张从明、余国跃、白益华、姚监复、黄道霞等同志出席了座谈会,余展同志汇报了当年村促会的主要工作情况及1996年的工作安排。与会同志充分肯定了会里的工作,并就下年的工作提出了建议。
欢迎通过以下链接了解更多村促会历史
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20周年(1994-2014)记事(PDF在线阅读)
责编邮箱:1521788769@qq.com